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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14    来源:办公室     点击数:0

 学校各部门(二级学院)、资产公司:

按照省市部署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师生思想认识、坚决扛起各方责任,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和省教育厅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从严从实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扎紧筑牢安全防线,坚决打赢这场疫情遭遇战阻击战歼灭战,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防控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学校各部门(二级学院)疫情防控管理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各级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广大师生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迅速激活、全面动员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师生党员干部带头投身“战疫”,全力以赴抓好疫情防控。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院长为第一责任人,党总支副书记为具体责任人,各级责任人要靠前指挥,加强统筹,狠抓落实,切实做好“外防输入”工作,“守好门、看住人”,严格执行各项疫情防控规定,坚决筑牢疫情防线,确保学校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二、强化信息排查管理。各部门(二级学院)每日对照风险管控文件要求,及时掌握全国新出现的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和“三区”情况,督促本部门师生每日如实填报健康信息,实行“零报告”制度。

三、强化离校离杭管理。各部门(二级学院)要严格师生员工出行审批管理,住校学生非必要不离校,如必须出行,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教职工非必要不离杭。确有需要离杭的,应严格按照要求办理离杭、返杭审批手续,严格限制前往“暂缓返校区域”。

四、强化校园门岗管理。校园实行封闭式管理,校外人员非必要不进校。确需进校的,各部门(二级学院)要落实好校外人员进校的审批主体责任,须严格核查进校审批单、健康码、防疫行程卡,并严格落实测温、戴口罩要求。

五、强化校园聚集性活动管理。各部门(二级学院)要按照“非必要不举办”“能线上不线下”的原则,从严控制各类会议活动数量和参会人员规模。必须召开的线下会议活动,按照“谁举办、谁负责”的要求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审慎评估出席会议活动人员范围,提档升级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六、强化进口物品防控。各部门(二级学院)须提高警惕意识,做好进口物品常态化防疫工作,聚焦疫情防控重点区域和物防关键环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开展进口物品物防工作,相关人员应检尽检。每日对寄存在学校南门快递物品进行定时消杀,收件人员在做好防护措施的前提下务必当日取走快递物品。

七、强化环境消毒消杀。保持公共区域和办公区域环境整洁,及时清理垃圾;加强办公区域、会议场所、卫生间、食堂、宿舍等场所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流通。加强对办公区域、会议场所、卫生间、食堂、宿舍及其他活动场所和物品的清洁消毒。

八、强化正面宣传引导。引导师生养成戴口罩、勤洗手、一米线、用公筷等良好习惯。提倡全校师生减少外出、减少网上购物,停止从境外疫情高风险国家和地区邮购、快递物品。加强校园疫情防控相关舆情的引导,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师生员工要密切关注官方发布的疫情动态信息,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九、强化值班值守。保卫部门要切实加强校园安全防范,加强巡查检查,严防各类校园安全事故发生。落实中层干部到校园110指挥室在岗值班制度,保持通讯和信息畅通,遇有突发紧急情况要第一时间妥善处置,并按规定及时报送信息。

十、强化疫情监督执纪。坚持在疫情防控一线考验考察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加强关心激励、强化管理监督,表扬表彰先进典型,同时,学校纪检部门将加大检查督促力度,对未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或落实不到位的部门做出相应处理;因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力而造成严重后果的,依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学校防控办

2022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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