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党委委员、副校长聂华受邀担任省政府教育督导委专家
发布时间:2022-01-11 来源:教务处 点击数:0
根据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工作安排,在首批督导评估试点校自评自查、专家网评基础上,省督导委组织专家组于2022年1月5-7日依次对督导评估试点院校进行了督导评估回头复查。我校党委委员、副校长聂华教授和教务处长潘凤钗教授分别受邀担任省政府教育督导委专家和专家组秘书。
党委委员、副校长聂华教授与专家组成员通过听取试点校问题整改工作汇报、实地考查、查阅相关支撑材料、调阅相关台账和教学档案,访谈座谈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二级学院院长、专业群负责人及教师代表等多个环节,对相关试点校一年来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多方面、多途径全面、深入了解。对各试点督导评估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根据省政府教育督导委督导评估精神、《浙江省高职院校督导评估指标体系(试行)》评价标准及各校问题清单,从加强党建引领,彰显办学和人才培养特色,深化产教融合、三教改革等方面对相关复查院校提出了诚挚、恳切的针对性建议,对复查院校建设、发展、管理各项工作都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教务处长潘凤钗教授严格按省政府教育督导委要求和工作纪律,分析、梳理各复查院校督导评估自评报告、网评报告及督导评估考核等材料,以提供专家组快速聚焦问题开展高效、针对性实地回头复查,并协助专家组组长起草相关院校督导评估复查意见报告,全程负责做好教育厅、专家组、试点校三方联络等工作。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和省厅督导处工作要求,高职院校督导评估考核工作从2021年开始全覆盖。我校将于2023年接受教育厅实地巡查和回头复查。此次我校受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委派赴各校考查,是十分难得的借鉴、学习机会。明年我校的督导评估工作将心里有底、心中有数,也更清晰了进一步推进我校教学改革发展的思路与对策。
(供稿:教务处 编辑:陈红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