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消费者权益日法治宣传进校园
发布时间:2019-03-19 作者: 来源:院办 点击数:2
3月15日,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律援助中心浙经院工作站法律教师和我校法律顾问浙江思伟律师事务所律师一起走进学校玉屏洲生活区,面向学校师生开展了“3.15消费者权益日,法治宣传与咨询”活动。
活动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展示宣传,包括网购七天无理由退货、经营者三包义务、网络交易平台赔偿责任、部分商品瑕疵举证责任倒置、欺诈消费者三倍惩罚性赔偿、缺陷产品致人伤害双倍惩罚性赔偿、生产经营食品不安全十倍惩罚性赔偿等。
前来咨询的师生认真咨询了发生在自身身边的相关法律问题,譬如校园贷是否合法、手机质量问题如何请专业机构检测、女同学如何防止人身侵犯、网上刷单被骗怎么办、学生就业如何规避风险等等。
通过宣传与咨询,师生们对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有了更好的认识与防范意识。
(余友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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