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被列为浙江省首批四年制高职人才培养试点院校
发布时间:2015-04-03 作者: 来源:教务处、宣传部 点击数:2
4月1日,浙江省教育厅正式发文,我院被列为浙江省首批四年制高职人才培养试点院校,为试点的5所高职院校之一,与合作院校联合培养高职本科专业的学生。
开展四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试点,是浙江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深化教育改革,探索发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加快高端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重要举措。
本次四年制高职人才培养试点,我院获批与浙江工商大学联办物流管理(智能物流)专业,专业招生纳入合作本科院校招生计划,实行计划单列,定向下达。招生面向职业高中(包括中专、技校)学生,纳入单独考试招生模式。试点专业学生享受本科院校学生在奖学金、助学金方面的有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