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荣获省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普及活动先进集体
发布时间:2013-06-07 作者: 来源:文化艺术学院 点击数:2
日前,浙江省文化厅、教育厅、团省委等五部门联合发文公布了浙江省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普及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我校荣获先进集体称号。
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大任务,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的指示精神,省文化厅、教育厅、团委省等部门举办了一系列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普及活动。本次评选活动,即是对在近年来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普及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的表彰。
我校历来注重优秀传统文化的教育普及,1998年开展诗教后,构建了“兼容诗书画,并蓄文史哲”的人文素质教育体系,普及诗词、书法、国画、剪纸、篆刻等优秀传统文化,十多年来坚持不懈。在传承和发扬的同时,取得了良好的育人效果。此次我校荣获先进集体称号,亦是自2010年5月获 “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诗词艺术)传承教学基地”以来,在普及、传承优秀传统文化方面再次受到省文化厅等部门的肯定。时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