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教务处获全国高等学校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先进集体、邬伟强同志获先进个人
发布时间:2012-03-20 作者: 来源:教务处 点击数:2
3月16日,全国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工作研讨会在安徽合肥召开。我校教务处邬伟强同志,作为我省唯一的高校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总结过去十年高等学校学籍学历管理工作,表彰了全国高等学校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我校教务处荣获“全国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邬伟强同志荣获“全国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本次表彰是教育部为鼓励十年来为全国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管理事业做出积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颁布及高等教育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实施以来,首次在全国范围内表扬在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经过浙江省教育厅严格遴选、评审、公示,教育部再次评审,我校成为浙江省唯一同时荣获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的高职院校。
我校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在学校领导的关心和各二级学院的积极配合下,教务处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政策方针,积极开展高等教育学籍学历注册制度的宣传和咨询活动,建立健全学校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制度,严格按照教育部学籍管理工作要求,加强学校学籍学历日常管理工作,及时准确地做好学籍学历数据的审核报送工作,高质量地完成了学籍学历、电子注册、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等各环节工作。热情服务学生与社会,积极协助省级部门完成全省学籍学历注册工作。
邬伟强同志连续从事学籍学历管理工作九年,工作成绩显著。曾获浙江省学籍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工作先进个人,同时连续多年协助省级部门完成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工作,得到了省级部门与兄弟院校的高度赞扬与认可。
我校将以此次表彰为契机,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完善学籍学历管理制度,探索创新型人才培养下学籍学历工作的新方式、新方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为全面提高我院教育教学质量,推动我省高等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