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届选举工作宣传栏(板报)宣传材料
发布时间:2006-11-23 作者: 来源:华体官网登录入口 点击数:2
一、深入贯彻宪法和法律 认真做好人大换届选举工作
依照宪法修正案规定和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的决定,从2006年7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期间,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将陆续进行换届选举;同时将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每届任期由3年改为5年。按照省、市人大常委会的部署,我区区、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将于今年10月至明年2月同步进行换届选举。这是全区人民政治生活和地方政权建设中的一件大事。本次换届选举是在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刚刚闭幕,江干正处于城市化快速推进和经济社会转型,全面实施“十一五”发展规划,全面建设现代化小康社会和加快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时期进行的。搞好换届选举,选出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对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依法治区进程,加强地方政权建设,保持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对于全面完成“十一五”发展规划,实现区委提出的“加速推进城市化,统筹建设中心区,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宏伟目标,促进江干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要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主人翁的强烈责任感和高度的自觉性,充分利用有利条件,克服困难,认真学习和宣传选举法、地方组织法和代表法,依法认真做好换届选举工作。
二、行使人民当家作主权利 积极参加选举活动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的社会政治制度。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通过选举,选出能够代表人民利益的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利,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选举人大代表是关系到人民能否当家作主,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能否充分发挥的重大问题。因此,每个选民都要充分认识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以主人翁态度积极参加各项选举活动。
三、依法进行选民登记
选民登记是对公民选举资格予以法律上的认可,是保证选举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程序之一,是直接关系到选民的选举权能否实现的重要问题。选民登记按选区进行,经登记确认的选民资格长期有效。上次选举已登记过的,不必重新登记。上次选民登记以后新满十八周岁的、被剥夺政治权利期满后恢复政治权利的选民,予以登记。对选民登记后迁出原选区的,列入新迁入选区的选民名单。对死亡和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从选民名单上除名。
下列人员不予登记:
△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
△因严重刑事犯罪案被羁押,正在接受侦查、起诉、审判的,经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决定,在被羁押期间停止行使选举权的人;
△经选举委员会确认的无法行使选举权的精神疾病患者。
选民登记是选举工作的重要基础,要严格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把好年龄关、政策关,务求做到不漏登、不错登、不重登。
四、充分认识人大代表的重要作用
人大代表是人民的使者和代言人,是代表人民行使权力的。我国宪法规定,凡属于国家和地方的重大问题,都必须经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由人民选出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不仅反映人民的意见和要求,而且有权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卫生、民政等工作的重大事项,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的工作报告,改变或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议和命令,选举和罢免本级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因此,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人大代表的作用,认真选好人大代表。
五、怎样提名推荐人大代表候选人
根据《选举法》的规定,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按选区提名产生。推荐的方法大致可以分以下三步进行:
第一步,广泛提名推荐。以选民小组为单位,选民十人以上联名,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名额,不得超过本选区应选代表的名额。各选区将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名单,向全体选民公布,由选民根据应选名额进行认真挑选,提出第二轮代表候选人。
第二步,反复协商。各选区根据第二轮代表候选人名单,召开由选民小组长、选民代表和有关人员参加的协商会进行协商,提出本选区代表候选人的初步意见,再回到选民中去征求意见。
第三步,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
六、应选什么人当人大代表
选好人大代表,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管理国家事务的重要保证,广大选民务必认真对待。通过选举,选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国家,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密切联系群众,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较强履行代表职务的责任感和能力的人大代表。对于不具备上述素质或受身体条件限制,不能起代表作用的,一般不要提名为代表候选人。
七、如何选举人大代表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法。选民如果是文盲或者因疾病不能写选票的,可以委托他信任的人代写。选举人对于代表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也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另选其他任何选民,也可以弃权。选民如果在选举期间外出,经选举委员会同意,可以书面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但每一选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三人。
在选民直接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选区全体选民的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代表候选人获得参加选举的选民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
获得过半数的当选代表候选人名额超过应选代表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代表候选人得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进行重新投票。
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当选代表的名额少于应选代表的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应当在没有当选的代表候选人中另行选举,以得票多的当选,但是票数不得少于选票的三分之一。
选举结果由选举委员会依法确认是否有效,并将有效的选举结果予以张榜公布。
八、为何要进行差额选举
《选举法》规定,选举人大代表必须采用差额选举的办法进行由选民直接选举的代表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的三分之一至一倍。
实行差额选举,为选民提供了更多的选择余地,保证选民能自由地选出自己满意的代表,这充分反映了广大选民的意志和行使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这一选举办法,进一步增强了人民的主人翁责任感,有利于调动人民管理国家,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积极性。同时,也有利于激励人大代表增强群众观念,不辜负群众对自己的信任和重托,努力当好代表,尽心尽责地履行职务,勤勤恳恳地为人民服务。
附:江干区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口号。(中共江干区委宣传部提供)
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2、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3、人民当家作主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本质和核心!
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5、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6、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7、换届选举是我区人民政治生活中的大事!
8、搞好区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9、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10、坚持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11、加强党的领导,依法搞好区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
12、坚持党的领导是搞好区镇换届选举的根本保证!
13、搞好区镇人大换届选举,加强基层政权建设!
14、坚持代表条件,依法选好人大代表!
15、人大代表人民选,人大代表为人民!
16、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
17、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18、积极参加换届选举,依法行使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
19、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20、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
21、认真贯彻选举法和组织法,全面完成区镇两级换届选举工作!
22、换届选举要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3、规范选举程序,推进依法治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