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财处关于提取公积金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4-08-25 作者: 来源:华体官网登录入口 点击数:2
院属各部门:
需要提取公积金的教职工请于9月10日前将相关资料报送计财处:
公积金贷款的教职工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8月底扣款对帐单正本(需银行盖章)
3、非本人的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商业贷款的教职工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8月底扣款对帐单正本(需银行盖章)
3、非本人的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4、公证书复印件
5、购房合同复印件
计财处
2004.8.25
需要提取公积金的教职工请于9月10日前将相关资料报送计财处:
公积金贷款的教职工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8月底扣款对帐单正本(需银行盖章)
3、非本人的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商业贷款的教职工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8月底扣款对帐单正本(需银行盖章)
3、非本人的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4、公证书复印件
5、购房合同复印件
计财处
2004.8.25